您好,先说一下我的具体情况.我是离异有一个女孩在身边,我现在的妻子是福建厦门的户口,现在生活和工作都在天津,未婚未育,我们结婚后现在准备要小孩,按照国家的政策,我们的情况是可以再要一胎的,在办理准生证的过程中,天津的街道计生委说我们这种情况天津不管办理准生证,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我们又咨询了厦门计生委,厦门说他们有文件,这种情况只能在女方现居住地办理准生证,他们也不管办理;现在双方在踢皮球,谁也不管办准生证,我想请问,我们现在这种情况到底要在哪里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如果两个城市都不管办理,那我们怎么办??孩子出生后怎么落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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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