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7月30日参加杨村一中考试,8月3日短信通知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放弃,第三志愿是城关中学。购房地点在黄花店中学片内(于前几年购房,当时武清还没有相关政策)想问这种情况下:若不能被城关中学录取,会被分到哪个学校;若按新政被分到黄花店中学,本人不愿意在此校就读,可否从新分配学校:中间过程政府部门会否给予当事人有诉求的机会?可否有再次征求学生意愿的机会?若有怎样通知联系。谢谢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教育局十分重视,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蓝印安置政策是本着“属地管理,量力而行”的原则,属地高中有接收能力和条件,则蓝印学生应到属地高中就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教育局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