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红樱巷小区顶楼漏雨非常严重,当初嘉宁物业说6年给做一次防水,但现在已经10多年了一次都没给做过,原先还给补补,现在连补都不管了,说维修时间已经过期了,居民自发统一做一次防水,但去年旧区改造,施工人员上楼顶以方便粉刷墙壁,今年下大雨房屋又漏雨了,找施工的找不到,找物业的物业不管,希望领导可以为我们做主,尽快解决房屋漏雨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8月10日
尊敬的何涛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承办单位名称)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屋顶漏雨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以维修资金解决。《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但是红樱巷小区是2003年以前建设的小区,未统一缴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维修费用应由受益业主均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