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爱人已经怀孕近3个月,我们是集体户口(女方:塘沽的集体户口,档案在塘沽人才中心放着,男方:南开集体户口,档案在友谊路),准生证已经办理完毕。我们住贺福里,指定的医院是柳林医院。当去柳林医院办理生育保险的时候,由于我爱人是一代身份证(说是到2013年1月1日才停止使用),医生说办不了生育险。让我们在去别的医院问问。我们辗转有去了第四医院,他们说去社区医院办,我们指定的社区医院就是柳林医院,他们不给办。接着我又打柳林街的生育保险办公室电话28196716,工作人员说去档案所在地办。我们现在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一个身份证的问题会带来这么多麻烦吗? 我爱人现在不适宜跑太远地方,希望领导给我及时回复,或者电话联系我。教教我该怎么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网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