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 2012-07-25 17:21
 标题:天津铁路职工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内容:

    发改委领导您好:

    天津铁路内部传达消息说天津铁路浯水道和西沽货场职工“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是否至今仍为向您单位委申报房屋销售价格有关手续?

    西沽货场地片要求职工缴纳房款已完毕,没有申报房屋销售价格就自行收取房款算不算合法?老百姓的权益能不能收到保护,并且缴纳房款过程中并没有签订任何买卖合同。缴纳房款的流向能不能收到很好的控制?

    此经济适用房为铁路自有用地且经济适用房本就不应该收取土地出让金、国家还会对各项费用给予减免优惠吗?为什么两处职工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还会和天津市浯水道“限价商品房”的价格不相上下呢(天津市浯水道“限价商品房”的价格为“7600——8000”)?“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能相提并论吗?

    请各位领导具体给解释一下!这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回复部门: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12-07-27 17:4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先生网民: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40号)规定: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应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地块整理完毕且规划总平图审核通过后,根据土地整理情况、配套情况和规划条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测算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价格,合理安排各门栋平均销售价格及楼层、朝向差价,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审核。
    截至目前,天津铁路浯水道和西沽货场职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发企业尚未到我委申报房屋销售价格有关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2年7月27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