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对军人的关爱和照顾。我是一名从天津入伍的军人,因部队需要现在山西从事飞行工作,孩子户籍不在天津,由于本地教学水平所限,一直想回天津就读,但因户籍不好转一直不能如愿,看到国家颁布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不知道我能否享受天津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孩子今年上初中一年级,能否在初二转学就读天津学校,还是必须中高时才能回天津就读,如能转学,怎样办理,急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外地户籍子女可在天津就读九年义务教育,需持“五证”到所暂住区教育局办理,至于军人子女入学优惠问题可咨询 电话83215109。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