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保人员,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06年4月份开始工作,从06年4月份到08年7月份,这2年多时间没交社会保险,从08年7月到现在都交了,中间没有停,我06年4年到08年7月在南开区上班,也就在这家单位没上社会保险,之后我一直在开发区上班,我现在要去河西区的一家新单位,新单位要求补缴之前2年多(从06年4月到08年7月)的社会保险,请问一下我该去哪个区哪个部门交,一共应补缴多少。期盼您的快速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网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