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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徐*   提问时间: 2012-07-24 15:13
 标题: 老公婚前分期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能用我的公积金吗?
内容:

    您好:

    我和老公都是北辰的非农业户口,婚前09年的时候老公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去年我们已经结婚,请问能用他的公积金和我的公积金共同还款吗?我的公积金已经上满一年了。如果可以,办理的手续如何?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2-07-27 09: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您核实,您的爱人是在开发区农行缴存的住房储金,您是按照市内统一管理在建行缴存,所以您可以参照按揭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不受到缴存时间的限制。您需要提供的要件:1.职工、配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3.结婚证及一份复印件;4.房地产权证及一份复印件;5.契税完税证明及一份复印件;6.借款合同及一份复印件;7.贷款还款凭证及一份复印件;8.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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