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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即7月6号,我在咱们北方网网民留言中根据自己的切实情况发了一篇《廉住房近在咫尺,远在天涯》!的帖子,引起了国土房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7月10号就给回了贴,通了电话,我与孩子是120分的感激,对咱们天津房管局吴局长及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的热忱深表感谢。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天津市民,在社会上举目无亲,到哪个单位去,都怀着一颗敬畏而颤抖的心,办每一件事,都不知结果到底是党和政府给的,还是办公人给的?由于我离婚前与前夫在电厂一厂宿舍居住过,(他是三厂)17年过去了,人事早就更替变化,去一厂房产管理处办理证明,我先后去了三次,都被一女同志用各种理由拒绝办理,我不知道开一个普通的证明,在一厂房产管理处竟是如此的困难,那只开具证明的笔在她的手里终于得到了充分的饱和,我无阻的眼神和泪水确实感到了房产管理处领导赋予她这项工作的承载量荷!
幸好,咱们国土局的同志承诺落实这件事,由相关人员出面看看帮助解决此事。在煎熬与羁绊中,既有希望的展现,也有等待中的迷茫。毕竟是不同的单位,若还是解决不了,我和孩子真不知道可去何从?我希望看到此贴的有关领导和同志,能伸出善良和一颗正义之手,挽救孩子。因为如果照此局面下去,孩子的学业…… 我现在只有在心里祈祷,前方的路什么时候能稍微平坦和顺利,救救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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