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我是汉沽区预警华庭小区的业主,我想反映一下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1.交钥匙后装修前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车辆出入证,对于这个我表示认可,但是一共办了5个证,制证费竟然收取100元,我们业主表示要看一下业务公司的文件或者相关制度时,工作人员不予出示。为了尽快装修忍了。
2.上周末开车去房子看装修,被门卫告知物业规定除装修车辆外,其余车辆未经允许均不可进入,当时我们的车上有物业发给的业主车辆出入证。问之警车是否能进入,答曰:警车进入前也必须经物业同意。我查了《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我觉得,物业加强管理是好事,会为我们业主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生活环境,但是前提是不能侵占我们的业主的正当权利。更可笑的是该物业竟然说警车进入也得先通过他们的同意,事情都是以小见大,现在不让我们进,以后还不一定怎么侵占我们的权利呢。
另外我想咨询成立业主大会的手续,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