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和我爱人在09年买了一套限价房,当时购买凭证是我的名字,后房本也是我名字,贷款本应我俩一起还,就是因为我爱人的公积金是开发区农行的,怎么也不能一起还,眼看着现有的钱不能用,真是着急,请领导帮忙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家里的压力很大,我的公积金远远不够还贷,我爱人的钱又不能用,向哪说理呀,明明都是公积金,明明买房了,明明每月有还款凭证,农行就是不让用,请政府帮忙解决。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7-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了解,农行公积金尚未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公积金政策问题建议您向开发区社保中心咨询相关政策,服务咨询电话:66370790 ,网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可在该网站下载公积金相关表格,里面有详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或向农业银行津滨支行了解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22-25328246。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