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俩口是江西南昌退休职工,独生女儿在天津工作并已结婚,我们老俩口想来天津落户投靠子女,并以自己的名义买一套房自住,请问相关法规如何规定,需要什么手续?
朱润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