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原是国企职工,1998年因故被判刑入狱并被开除公职,2003年刑满释放后凭借自己力量到处打工,租房居住养活自己抚养孩子,近十年来从未给政府增添任何麻烦和负担。现在年龄大了身体也不是很好,很难再找到有稳定收入的工作,这段时间我找居委会和东新街道申请低保,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救助。因为我和孩子的户口没有在一个户口本里,居委会和街道不受理我的申请,只答复帮我问问。我也去了河东区民政局,答复是要我找街道。
我是在服刑期间离婚,孩子的户口也被对方从我的户口本里移出,现在我要求把孩子户口迁回,对方坚决不同意,为了不影响孩子的情绪和学习,我也实在没办法。我现在没有稳定收入,还要租房生活,供养孩子,实在难以支撑。希望领导能根据我的情况特殊对待一下,让我也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对低收入市民的救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稍后答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我们已把您的相关情况转给河东区民政局。河东区民政局将同您联系,具体解决相关问题。
201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