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于2010-8-26购买限价商品房华城佳苑2期一房屋,并在2010-8-26结清首付款172037,并已申请300000的组合贷款,(该房屋总房款472037),2011年从开发商手中领取预售购房款172037的购房发票,该发票开票日期为2010-9-21。目前发现开发商开具此发票时将本人身份证号少写两位,本人速联系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帮助重新开具此票,并提出将本人手中发票归还开发商。但开发商方的工作人员拒绝收回此发票,并说此票篮联已在房管局备案,不能重开,还通知我,她手中现有我300000的购房发票已开票,但是身份证号也不对,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她目前不知道怎么处理,只能找人问问,她们要等所有发票都开完后才能处理我的错票问题,让我等电话。但没有具体解决时间。我想咨询一下,购房发票身份证号错误对我后续办房产证及转让有什么影响?如何才能让开发商尽快重新开正确的发票给我?
夏爽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于7月27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