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1届外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外地户口,去年毕业后档案退回原籍的人才中心(学校不保留任何人的档案),现在户口为原籍集体户口。在原籍未就业,于2011年8月起在天津工作,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现在想落户到天津集体户口,按人才引进办理时,需要我提供原籍的“见习转正手续”,但我在原籍未就业,无法办理。请问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办理天津集体户口?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7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