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爱人结婚3年,他是天津人,他的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和平区,我的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宜昌市,请问,我的户口可以转到天津吗?如果可以转,请问怎么办理?如果不可以转,请问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