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一家河西的工程公司,目前要在辽宁省投标,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部门要求,先在天津开具《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然后才能在辽宁省的当地监察部门开具证明文件。
今天我打河西劳动监察部门电话28275522,让我打天津市劳动监察总队电话12333,河西说没开具过这方面的证明材料,让我去天津市劳动监察总队问问,拨打12333后得到的解释也是没有开具过《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我很着急知道在咱们天津什么地方可以开具这方面的证明文件??
我在网上搜索到像在天津周边的省市有开具《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为什么天津直辖市还没有明确的部门来负责这个事情,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十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尽快将您的问题转给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10日
您好!已协调相关部门联系来信人,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