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正在迁户口,按照天津引进人才的手续走,进津申请表等大部分手续已经办完。可是现在有一个难题,就是单位接受档案,却说没有设置集体户口,需要自行解决集体户口挂靠。按常规来说,户口可以去挂靠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可是在咨询人才市场后,却必须办理人事代理,户口档案在一起,跟单位需要接受档案又矛盾,现在为了这个问题,来回跑,焦头烂额,确实是无所是从了,不知道公安局的领导,叔叔,阿姨,哥哥,姐姐能不能帮忙指点一二,特别是我的户口能不能由辖区派出所代管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