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7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留言件属宁河县职业介绍所经办业务,收取的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宁河县职业介绍所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各类企业和失业人员服务,职责有政策咨询、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包括日常中介、每月固定的两场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用工备案登记以及存档服务等业务。该所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和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津价费【2001】118号)的文件精神进行收费,允许收取中介服务费、信息服务费、入网登记服务费、人事代理服务费等项目,收费的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其中:中介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初级15元.中级30元、高级60元,入网登记服务费每人次5元。针对收费的项目多,标准不一情况,经局领导商定,对到宁河县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应收取多项服务费合并为只收取一次性每人次30元的中介服务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