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丽区房管局领导,我想购买欣园小区的二手房。
在查询房本后,得知土地性质为出让。
按照天津市二手房规定,出让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但中介说仍然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理由是,欣园小区的房子是由划拨转为出让,即使现在是在出让的基础上再次交易,仍然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并且出让年限还需要按照首次出让的时间设定。
请帮助确认中介的理由是否正确。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7月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土地来源为划拨,交易后使用权类型变为出让并标注年限,中介的解释基本正确。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