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77年出生,本科毕业,中级职称,2008年来天津工作,想在天津落户,查看天津引进人才标准,我应该都符合条件,但是2010年去办理落户时,津南区双港派出所没给办理,说我条件不符,2010年引进人才标准有变动,我也电话咨询过,同为天津市公安系统怎么说法不一样呢?我想咨询一下我该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入户?望相关领导给与帮助,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3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