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7年回天津定居,父母早期是天津支边到新疆乌鲁木齐的,我的户口还在乌鲁木齐。1999年在津结婚,并生有一女落户天津。我在2009年因丈夫外遇离婚了。现在和女儿租房生活,我在天津祥隆盛商贸有限公司上班,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听同事说现在外地在津工作居住的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了,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具体需要符合那些条件呢?
刘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