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西青区 和瑞园小区的 居民,现在因为怀孕涉及到办理准生证的问题,之前一直咨询的李七庄政府计生办,但是今天去办理时,负责人员孟小姐,告知我们小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具体去哪办她也不知道。
我于2011年购买此处住房,房产证是西青区的(大产权),我和我爱人的户口也都落在房子上了,户籍归属于西青区李七庄管理。因为医院立本的时间有限,而且涉及到孩子落户口的问题,烦请领导重视,帮助解决一下。急!
后来看过http://zw.enorth.com.cn/gov_open/question/zero/detail.jsp?id=112187这个帖子,但是打过去也没有任何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与您联系未联系上。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果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