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09年9月以前一直在开发区缴纳社保保险,由于工作变动,于2009年9月各种关系需要调到市内,可是当时办理转移社保的时候工作人员称此人死亡,然后他们核实情况后回复为当时系统升级有很多人的状态均为死亡状态,再后来就是将我的信息恢复,这期间将近3个月,所以我2009年10、11、12月间断,可是新单位上保险就没续上,导致现在我的保险情况间断3个月,可是我到市里的社保咨询说不能补交,如果不能补交以后退休会不会对我有影响?现在我想补交,可不可以? 去哪里办? 应该怎么办?我在河西区,请您详解!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可以补缴间断缴费。间断缴费对养老待遇会有一定影响。补缴保险可以到现档案存放地社保分中心办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