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11年4月购买了南开区鼓楼阳光晶典小区6号楼一套住房。当时产权性质是混合型公寓(非住宅),但开发商承诺能够变更为住宅,但直至今日,该小区有7栋住宅,仅有卖出的5和6号楼为非住宅,7号楼可由业主自己选择。未开盘的备案都是住宅。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他们表示正在解决。这都一年时间了,许多业主买此房均为了落户,而如果开发商当初不承诺能变更,相信很多业主不会购买此房产。
在此,本人代表部分业主,恳请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解,能尽快对此房的产权性质给予明确的答复,以及将来是否能够变更产权性质(因为同小区别的楼都是住宅),以利于业主了解信息,及时维权。
谢谢
罗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