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丽区翠海家园小区,现在正在卖地下车位,但是说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可以买吗?我下去看了看,很多写着人防设施的东西,还有二次供水的水箱,听说地下属于人防设施,开发商是没有权利买卖的,国家可以无偿强制收回使用权,请问是这样吗?
齐新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