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6月26日
尊敬的小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区建委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网友居住的天和林溪小区座落下朱庄街,供热单位为汇达供热站。供热收费面积既不是房屋建筑面积也不是使用面积,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
计费面积依据竣工图计算,无竣工图纸的依据设计图纸计算,无图纸的老住宅可按计租面积的1.3倍计算。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值为准,相邻住户间的隔墙量到墙中线,周围墙体一律量至外墙皮。
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住宅计费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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