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要投诉国家电网天津大港分公司,我的房子是2009年年底买的,用电业务和天然气业务一直没有变更用户,我到国家电网大港分公司缴费时咨询这个问题,他们要求携带原房主和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到他们营业厅过户,这是他们的规定,我觉得太麻烦,这是典型的官僚作风和垄断企业做派,哪里是在为百姓服务???
原因:
1、我有房产证就说明房子现在是我的,包括房子的一切附件,修改一下户名凭啥还让原房主和我一起去过户?我还得去找原房主,人家有没有时间、愿不愿意都很难说,即便有法律规定,人家一直推脱说忙得很,我有什么办法?我不能强制人家去吧?
2、谁也不会傻到给别人交电费吧?希望电网能真正站在百姓的角度为百姓服务。
3、国家电网关于这一内容的条款希望修改,给百姓减少麻烦!
我到物业公司交采暖费,携带我的房产证和身份证人家就把户名改成我的,这很方便嘛,有房产证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6-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鉴于相关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在此不再赘述。
感谢您的关注。
20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