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29日下午驾驶冀RRM119车由廊坊走京福公路回天津路过东马圈镇,有朋友告诉那里有测速限速40,我特别注意进镇后一直低于此速度,当我肉眼看见测速仪时我已经将速度降至20-25左右,但我还是被摄录并且是超速50%以上速度75。5月27日上午我再次驾驶冀RRM119车由廊坊走京福公路回天津路过东马圈镇这次更小心了但还是被摄录并且是超速50%以上我觉得太冤枉了,有谁明知道有测速还挂着牌照冲过去?我想询问一下此事应该如何解决? 第一次的罚款已交,但去两次就被拍两次,不会出现其他地区那种故意修改测速仪多拍照多罚钱的情况吧,希望领导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6月26日
尊敬的网民马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经管界大队东马圈大队公安网查询比对,马先生驾驶的冀RRM119号小型汽车在京福公路27公里+200米处分别于“4月29日”和“5月27日”上传的超速记录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同时,我们的测速监控是根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设置和使用,并定期检测。依据该工作规范实行警用车辆测速,实行限速区测速提示,进入限速区域限速标志警示。警用车车载监控设备自动对超速车辆进行测速并拍照记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