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聋人,近期找工作面试,遇到一个问题,就是虽然单位口头上说给好待遇和五险一金。面试结束后,电话告知,能否拿残疾证投靠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也就是不让我来单位上班。而且让提供资料,好让单位减免就业保障金缴纳。这样情况在残疾人保障法上还有钻空子的,强烈不满意。残疾人就业愿望这样被剥夺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低于当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招用了残疾人,就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部门申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