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目前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但是有以下问题咨询。
1、人才说我要领失业金档案要回到街道,同时要失去干部身份,请问领失业金为什么就要丢掉干部身份,我在相关条例没有查到有此规定。我同学曾在开发区人才个人存档领过失业金,我为什么就要回街道。
2、失业期间,如不领失业金,自己缴纳保险,是否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如是,是门诊还是住院,怎么享受。
3、此期间缴纳的保险是否计算入累计缴费年限
4、假设自己将保险缴纳到八月,而同时找到工作,企业从八月应该帮我交保险,能否重复缴纳,如不行,怎么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领取失业保险应当在街道办理,干部身份目前没有任何政策表明其用途且企业和失业人员没有干部身份的概念。失业期间,如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可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符合规定可以享受门(急)诊及住院报销待遇。此期间缴费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不能重复缴费,自己缴纳部分可退回。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