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0月在天津海泰高新区原企业正式离职。原单位人事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现在我于2012年06月在新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办不了。如何企业补办退工手续。有什么相关处罚?
尊敬的网友:
您好!原单位未办理退工手续,职工到新单位就业时,可持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就业登记。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