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9年参加工作的,94年离开单位,2005年补得养老保险,票据上注的是89年——05年12月,以后就年年交,我现在在北京上班,交了有三年的社保了,请问我的缴费年限怎么算,我的户口迁入天津了,养老保险能否迁过来,两年后我打算回天津继续工作,届时三地的保险能否合归一处,在哪儿合归,我今年42岁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天津市户籍的人员在津参保交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