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的户口是2011年作为应届毕业生落户天津的,为单位集体户口,归河西区越秀路派出所管辖。现在要登记结婚了,对象是家庭户口,归红桥区西于庄派出所管辖,户主是我公公。
请问我这种情况登记结婚以后户口能否随对象落入他们家?如果能落的话需要哪些手续?
急盼领导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6月1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可到您爱人户口所在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