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近期从某国有企业(隶属于渤化集团)辞职,新单位将我档案存入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泰达)时被告知:原单位开具的干部介绍信还要有上级单位(渤化集团)的章才可存档!但渤化集团说我是辞职的,不给盖此章!现在我的档案没有办法存,就是因为一个章!请您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请您和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