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建材里房屋被拆迁了,我们当时签订的是《征收协议》,手续办好后我们与拆迁办的一块去塘沽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了销产的进件手续,当时承诺我们7个工作日手续办理完毕。然后我们根据其承诺的期限办理了另一套房产的预购协议,交了定金2万元,现在过了承诺的期限早该出件了,可能房管局他们说由于需要市局的一个文,故暂时办不了。本身非我们房主的原因为什么要转嫁到我们身上呢,本身房子都不属于我了,为什么还不给我销掉,你们房管局内部的事能成为不给我办理的借口吗???????弄得我现在买不了房又得陪人家违约金,你帮我交违约金啊??????????????!!!!!!!急需解决!!!!!!!!!!!!!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6-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建材里房屋产权证注销登记是《天津市房屋征收办法》实施后,第一个申请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拆迁项目。因《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中,未对此类登记做规定,该局在受理第一个登记后向市国土房管局请示,如何办理此类登记,在时效上耽误一周。现此类登记已经可以正常办理。
感谢您的关注。
20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