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在武清开发区私营经济区一私营企业工作,2012年4月申请辞职,部分领导未同意没有签字并扣押我的辞职报告,公司规定应提前一月辞职方可离职,因我身体原因,周日在公司免费加班至8点回家后因体虚晕倒,因此未再去公司上班。公司以工作未交接、工作未完成为由,不发我两个月工资共计2300元左右,钱不多,可是那是我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啊,我就是一平民老百姓,无权无势,我只想要回我所得的,就算是我擅自离职,处罚我,也不能扣我两个月的工资的,那是我所得的啊,我不强求都给我,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脾气好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吧?我无助,希望您看了我的求助给我出个主意,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6月16日
您好,收到您在武清信息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分重视:
您所反映的拖欠两个月工资问题可到人力社保局监察科投诉。
联系电话:29341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