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工业大学一名本科生,2004年毕业后在天津工作,直至2006年;2006年-2009年去北京发展,2009年11份回天津西青开发区某单位任职至今;并在河西区购买了房产,先准备把配偶户口迁到天津,目前已经具备了所有条件(各种文件准备了很长时间);只是有一个三年的工作年限证明不全,由于第一份工作距现在时间太久合同已丢失,也无法联系到该公司,所以无法提供合同证明。但是当时我上了社保可证明我当时在津工作,但是派出所说不认可,只看带红章的合同,请帮忙解决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6月1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