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贵局有关我们厂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注入问题的解答,仍不免存在如下疑问:
1.困难企业不给予个人账户资金注入的政策出处在哪个文件上?请提供文件编号。
2.同样是困难企业,据我所知,有的厂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有的还是三四百人的集体企业,他们的退休职工仍可以享受到每年四五百元的个人账户资金注入,为什么我们这个几千人的国营大厂却不能?请解释。
3.我们是已经退休的职工,应该享受与其他退休人员同等的待遇。因为我们每年也和其他退休人员一样缴纳同样的医疗保险金,并不存在困难企业的职工可以不缴纳的政策。请释疑。
4.一点期待:
一、如果是政策执行方面的原因,请督促尽快纠正。
二、如果是政策的决策问题,请决策者考虑,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在阳光下得到公平的对待。虽然不敢奢望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等的待遇,起码能得到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一样的公平对待。
以上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关注。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