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远散货运输公司三部的一名船员,我跟公司交书面辞职报告两个月了,公司不给办理手续,我多次打电话询问情况,公司说要开过经理会才有消息,叫我等着,时间说是可能两三个月,也有可能半年,我知道《劳动法》上面说是一个月公司应该给答复,所以我问部里想要经理的号码问问情况的,部里直接说:问我是不是想跟公司打官司?想打就告去吧!我是一名外地人,江苏的,在天津人生地不熟的,谁也不认识,再加上中远散货运输公司又是国有企业,肯定是鸡蛋碰石头,没有好结果的,我们船员有好多证书在公司的,到时怕把公司得罪了到时更加不给办理,所以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贵部门能帮帮我,在此不甚感激!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