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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谭*   提问时间: 2012-06-06 17:27
 标题:关于滨海新区政府的答复,有疑问!
内容:

    我投诉的万通上北新新家园三期高层住宅中有很多一楼进行了没有手续的商业行为,比如超市、饭店等等,你们的答复:“以上11户经营户均没有相应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先期下达停业通知书,现场记录,以及相关证据的收集,同时要求停止经营活动。需要取得前置许可证而位办理前置许可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前置许可部门负责查处。鉴于以上11个无证无照经营户依据[2010]129号规定应由前置许可部门进行依法查处督促其办理许可证后再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我的问题是居民住宅是否可以进行商业活动?如果这些经营户不办理前置手续继续经营,你们怎么处理,是否应该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从我投诉完以上问题后到现在这些没有许可的经营户依然照常营业,严重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希望政府考虑这个民生问题。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2-06-12 10:22   是否超时:否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6-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塘沽分局电话沟通落实:

    一、居民住宅可以进行商业活动,但前提是需经过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批准。

    二、对于该户没有办理前置手续经营户(其中2户前置许可部门是卫生局、9户前置许可部门是食药局 ),应由前置部门执法单位进行查处,我们已反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职责对11户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经营活动。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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