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6月8日
尊敬的芳菲苑小区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承办单位名称)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1、使用维修资金会严格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规定的程序使用。在维修工程竣工后,应当将工程决算书、《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公示决算费用分摊清册》在小区内向全体业主公示。
2、经调查芳菲苑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已经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已备案。
3、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小区绿化属于共用设施设备可以使用维修资金,物业费中包含对绿化的日常养护不包括更新改造费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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