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塘沽向阳街下属西林村居委会的,09年通过换届到了那里,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四月合同到期,向阳街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还让我自己写辞职信,说是由于我的个人原因不在居委会工作了。可我现在怀孕五个多月,按照劳动法,他们这是违法行为,我的劳动合同是不能终止的。希望能尽快得到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