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已在津落实工作(户口未迁入天津),新单位已交社会保险,现申请将原单位缴纳保险转移,可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外省市人员在津就业,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保险转移到天津。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