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天津市户口,老公是陕西户口,现居住在天津。
我们办理准生证的时候,除提供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双方工作单位都要开具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吗?老公现在的工作单位说要去户籍所在地开具初婚初育证明,他现在的工作单位就不用开这个证明了吗?另外,他还需提供陕西户籍地原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吗?
我打12356一直没人接,恳请尽快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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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