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涉外婚姻 在津办理准生证咨询
问题内容 您好
我是天津市市民, 与韩国籍男士在津登记结婚, 现租房居住, 在怀孕办理准生证的事宜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户籍所在地津南区要求到现居住地南开区办理, 现居住地居委会又以租房尚未满3个月为由不予办理, 打电话到户籍区计生委说是涉外婚姻情况又特殊要咨询市里,咨询后的结果是明确的在现住地也就是南开区办理,(天津市户口不受3个月租房限制)。因办理此事很棘手,所以特来咨询,急盼答复。谢谢
查询码 0213154844
提交时间 2012-05-25 18:02
这是我之前咨询的关于办理准生证的事宜的咨询,很感谢人口计生委部门相关负责人也给予了相应的答复, 可是在实际经办的过程中却层层受阻, 现阶段情况是 仍是津南区已经确定不能予以办理了, 因为是必须现住址办理, 打12356南开区负责人员确定的说是可以在南开区办理, 南开区街道又说实际情况实际操作 ,没住满3个月, 就不能办理 。 具体的经办准则为什么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呢?像我这样的情况,到底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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