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对象的亲姐姐今年39岁,由于自己身体原因不能要孩子了,咨询一下国家的政策,我们是否能把我们家的独女儿过继给她,我们再要一个二胎(我和我们对象都有哥哥和姐姐,不符合国家要二胎条件),如果能,要怎样办理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经与您联系多次未联系上,不知道您是那个区县的,目前就您说的情况不符合申请二胎指标的规定。如果您有不清楚的需要咨询的请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