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1年7月硕士毕业,12月份与天津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以派遣员工身份被派遣到现在公司工作(天津)。报到证上的单位是这家人力资源公司。公安局以派遣制为由拒绝落户。
我确确实实在天津工作,且肯定会常驻天津,也有五险一金,也算为天津建设做贡献,仅仅是因为派遣就拒绝落户,我感到非常不解与无奈。 毕业当年不能落户,想落户,必须与现在公司解约,辞掉工作,返回学校改派,户档打回原籍再走人才引进,花费更多的精力与财力。
请问这项政策是不是不合理?对于确确实实在天津工作的派遣制员工,能不能通过让他们开具保险证明(有劳动局备案的津劳6号表),给予落户?
多年寒窗苦读实属不易,既然符合天津市人才标准,且已经在津工作,能否让毕业生的就业之路走得不这么曲折?希望天津市公安局以人为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让一个在津工作的外地毕业生感觉天津不欢迎她,在这里生活的很无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5月2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