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与实际工作时间不符,一直是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劳动部门来检查,公司明确提出要求我们不能说是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的。公休日没有加班工资,周六周日没有加班工资,强行要求加班。请邮件联系,所留电话是公司电话。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延长工作时间,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12333电话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