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2年4月16日生的宝宝,28岁了,属于晚育,请问我的生育津贴是按98天+晚育30天算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者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是社保分中心支付给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将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部分支付给劳动者。目前产假天数由90天调整为98天,生育津贴的天数是否调整请您咨询所属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2日